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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来源:王泽思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甬政办发〔2001〕74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开展2017-2018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以下简称“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着力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实践,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准确、文字简练、逻辑性强,同等条件下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论文将优先评奖。

(二)有效时段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入选正式出版论文集的论文均可申报。

(三)作者资格

1.凡作者为我市科技人员(科协组织的学会会员优先)的论文均可申报,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每人限报1篇。第一作者为我市科技人员的与外地合作论文也可申报;受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作者非我市科技人员)也可申报,但需提供委托方证明。

2.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形式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人。

凡属技术总结、综述文章、调研报告、翻译文章及出版书籍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每篇参评论文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7-2018年度宁波市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的“初评意见”栏由所在学院填写并盖章),并报送电子版;

2.论文成果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其中参评一等奖优秀论文需附查新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3.参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份由所在学院在封面处盖章);

(二)参评论文所在二级学院/部门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7-2018年度参评论文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1份并报送电子版,表中的刊物等级参照宁波大学核心期刊目录2014版填写;

上述(一)、(二)中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在2019年6月18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地方服务部,电子材料发送至陈彩燕邮箱:chencaiyan@nbu.edu.cn

请严格按时间要求申报论文,市科协逾期将不受理。

四、组织和奖励形式

宁波市将设立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统一领导本次评选工作。获奖论文将以适当方式公示。

优秀论文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政府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奖颁发市科协荣誉证书。

五、联系咨询

市科协网站(http://www.nbast.org.cn)。

联系人:杜晓华;

联系电话:89183547;

QQ:469998238;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市科协1518室。

科研与服务部联系人:陈彩燕   电话:888864 

 

附件:

1.2017-2018年度宁波市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17-2018年度参评论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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